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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申述

民事訴訟申述

訴訟管轄是指各級法院之間以及不同地區的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知識產權案件及其他各類案件的職權範圍和具體分工。管轄可以按照不同標準作多種分類,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具體案件的訴訟管轄,並不能只根據級別管轄或地域管轄加以判斷,而應將相關規則相結合,綜合判斷。地域管轄、專屬管轄、協議管轄均不得違反級別管轄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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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是如何申訴的?

向作出生效判決的上一級法院遞交“再審申請書”,啟動再審程序。所謂“申訴”就是再審申請。“再審申請書”,首先要寫清楚申請再審你所依據的法律規定,還要提出撤銷原審判決的具體請求事項和事實與理由。追問:怎樣撤銷原審判決?回答:申訴的目的就是請求法院撤銷申訴人認為是錯誤的原審判決,重新作出新的正確的判決。補充:申訴的結果,能不能達到撤銷原判決的目的,那就要看原判決是否真有錯誤,還要看你申訴的理由和法律依據是否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