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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關於華夏回報證券投資基金加入全國銀行間債券交易系統的通

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關於華夏回報證券投資基金加入全國銀行間債券交易系統的通

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關於華夏回報證券投資基金加入全國銀行間債券交易系統的通

關於華夏回報證券投資基金加入全國銀行間債券交易系統的通是由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暨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於2003年12月30日發佈的。

頒佈單位: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暨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

文       號:中匯交發[2003]375號

頒佈時間:2003-12-30

實施時間:2003-12-30

時 效  性:現行有效

效力級別:部門工作文件

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根據人民銀行總行的有關文件精神,我中心對你公司進行的交易員培訓和設備配置等工作已經順利完成。從即日起,你公司管理的華夏回報證券投資基金可參與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組織的債券交易。請你們遵守市場規則,履行市場義務

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