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工作摔傷後委託我所獲得滿意結果

執行律師  李鑫 曾玥  當事人 叢先生 

工作摔傷後委託我所獲得滿意結果

案情簡介

叢先生系北京xx公司聘用的員工,長期被派遣在位於北京市x區的醫院工作。2021年1月9日4時左右,因醫院B座一層大廳水管跑水,叢先生和其他幾個同事先後接到領導電話後趕去處理,叢先生在去庫房拉溶水鹽時,行至大廳外時因路面結冰摔倒,致其受傷。叢先生受傷後前往醫院急診科就診,經診斷為橈骨遠端骨折、尺骨莖突骨折,因傷勢嚴重,故於2021年1月9日當天便辦理了住院,於2021年1月11日行“右橈骨遠端粉碎性骨折切開復位內固定植骨術”後於2021年1月13日出院。

案件分析

當事人委託我所後,律師認為,叢先生在提供勞務的過程中受傷,北京市xx公司作為僱主應對叢先生的人身損害承擔賠償責任,故訴請法院1.依法判決被告支付原告營養費9000元、住院伙食補助400元、護理費14332.8元、殘疾賠償金163036元、鑑定費3150元、交通費1000元、精神損害賠償10000元,二次手術費用15000元,以上合計:215918.8元。2.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處理結果

經法院調解後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由北京xx公司支付給叢先生189586元。現已執行完畢。

律師寄語

律師建議您:

1、想要維權,最有效的途徑就是要及時諮詢、委託,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律師越早介入對當事人越有利。律師依據專業的法律知識,不僅可以幫助當事人處理棘手的難題,更重要的是依據法律綜合分析案件,制定案件辦理方案。

3、打官司就是打證據,律師來調查取證非常關鍵。律師主要是圍繞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的三性來緊扣證明目的來幫助當事人準備證據。具體到本案中叢先生這個案子當事人自行準備的證據一個是沒有頭緒 ,二來是於己不利,當事人自己準備證據往往無法真正做到趨利避害,專業的律師能夠指導當事人完善證據,讓案件走向朝着於己有利的方向發展,最終我方的訴請得到了支持,得到了當事人認可和滿意。

標籤:委託 摔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