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禮儀之,同業互敬
律師禮儀之 同業互敬
入行之前,學習《律師法》的時候就瞭解到,“同業互敬”是律師職業道德里非常重要的一項內容。當時的理解還比較膚淺,認為這項規定無非是避免“同行是冤家”,避免互相詆譭的惡性競爭。
入行這麼多年,也勉強可以算個“老”律師了。雖然對“同業互敬”的規定理解不深,但是我始終堅守我的職業道德底線:尊敬我的同行,無論他是前輩還是新手,決不在當事人面前説同行的壞話,即使我認為他某些事情處理得不妥,某些觀點是錯誤的。
所以,在法庭上,在談判桌上,開庭或者談判之前我總是主動和對方律師溝通,哪怕對方一臉的嚴肅,我也會微笑示意。我的發言也會盡可能地斟酌用詞,決不主動挑起矛盾。即使對方犯了非常低級的錯誤,我也儘可能委婉地表示我不同意對方律師的觀點。
在當事人面前,或者一些朋友面前,當他們説起其他的律師,如果是我認識的,我會稱讚他們的一些長處,如果他們確實表現不俗,我也絕不吝惜我的溢美之詞。--雖然我知道這些讚美的話未必會傳到他們的耳中,但是我知道,如果我貶低或者揭露他們的一些不足之處的話,即便不會傳出去,聽到這些話的人也未必會因此高看我一眼。
尊敬別人,是對自己最大的尊重。
而且我也漸漸地嚐到了甜頭。大多數人還是懂得“投桃報李”的。當我在法庭上或談判中,有意無意地給對方律師發一頂高帽(比如“對方代理人是經驗豐富的律師”、“對方律師在某個領域有很深的造詣”、“對方律師在律師界德高望重”等等,甚至有一次在法庭上,氣氛比較活躍的時候,我突然蹦出一句“某律師,江湖傳言你是本地最帥的律師”,他頓時愣住了,幾秒鐘之後爆出一陣爽朗的笑聲),法庭上劍拔弩張的氣氛往往會緩和下來,為隨後案件的順利解決做了一些鋪墊……
其實在律師界,完全不需要通過打壓別的律師來抬高自己,或者來爭取某一筆業務。法律市場是巨大的,羣眾的眼睛也是雪亮的。一個沒有紳士風度的律師,他的人品毫無疑問會引起當事人的懷疑。法律服務市場可以通過自身的能力來開拓,也可以通過律師之間的協作來獲得。
律師之間的協作,不但可以切磋法律問題,提高業務能力,還可以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很多律師有自己的專長領域,但是找過來的當事人可能把這個律師當作了全能型律師。或者有的時候,律師業務繁忙,難以分身,或者有一些自己不便出面辦理的案件,或者是收費不在其心理預期。在這個時候,律師會將自己的業務介紹給自己信任和喜歡的同行來處理。
不能小看這個市場。這是一個巨大的市場。即使你沒有自己的案源,只要你在圈子裏面有幾十位尊重你的、信任你的律師朋友,你也不需要為自己的案源犯愁。
還有一點很重要。在很多案件裏面,當事人與當事人之間,因為法律知識的欠缺和情緒的對立,往往難以就某個問題達成共識,促成矛盾的解決。但是律師與律師之間的溝通就可以順暢不少。很多的時候,我接下一筆業務,總會通過各種渠道打聽對方律師的聯繫方式。通過律師之間務實的、誠懇的交流,往往能夠取得非常好的效果。
但是如果律師之間誰都不把對方放在眼裏,缺少相互的尊重,一味地為當事人追求不現實的利益,甚至不惜律師之間冷嘲熱諷、惡語相向,不僅讓外人笑話,更重要的是當事人之間的矛盾在律師的激化下反倒升級,最後不可收拾。而律師之間也結下了樑子,下一次相遇,更是“仇人相見,分外眼紅”。何必呢?
我喜歡在網絡上、電話裏面或者茶樓、酒桌上,與我的同行們把酒言歡,一起倒到苦水,一起分析疑難案件。在尊重我的同行的時候,我找到了我的快樂。
易勝華律師
200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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