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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專業刑事律師史曉東:犯重大責任事故罪,律師可以做什麼?

重大責任事故罪規定在《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工廠、礦山、林場、建築企業或者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由於不服管理、違反規章制度,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杭州專業刑事律師史曉東:犯重大責任事故罪,律師可以做什麼?

觸犯重大責任事故罪,需要儘快聘請律師提供法律幫助,而律師可以在當中做什麼呢?

 

被逮捕前可以做什麼

()【自首】建議儘快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且如實供述自己的行為。自首是法定的可以減輕或者從輕處罰的,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積極配合】應當配合相關機關,如實回答案件相關問題,且不袒護他人,對與本案無關的問題,可以拒絕回答。

()【坦白案情】 在交代案情時,行為人可以説明案件發生後採取了哪些積極措施去挽回被害人的損失。

()訴訟權利】若有侵犯公民訴訟權利和人身侮辱的行為,有提出控告的權利。

 

被公安機關逮捕後可以做什麼

()【程序合法】如果被採取強制措施(如:拘留、逮捕等)超過法定期限(拘留最長不得超過37天、逮捕後被羈押期限不得超過2個月)的,可以要求解除強制措施。

()【刑事會見】如果在偵查階段,那麼僅有律師能夠進行會見,所以可以在偵查階段便委託律師介入,瞭解清楚案情,弄清楚違反的法律法規,避免因為不瞭解程序和法律法規而造成更壞的後果。

()取保候審】如果符合取保候審條件,可以申請取保候審。

 

庭審階段可以做什麼?

() 【迴避】如果發現參與審理的法官、書記員、陪審員和案件有關係,那麼可以提出申請,讓他們迴避。

() 【訴訟權利/人格權】對於司法工作人員侵犯其合法的訴訟權利(如自由辯論的權利)和有人身侮辱的行為,可以向法庭提出控告。

() 【質證權利】參與法庭審理的過程中,可以瞭解被指控的犯罪事實和證據。

() 【質證環節】對於未到庭的證人證言,鑑定結論、勘驗筆錄的內容,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見。

() 【自我辯護權利的行使】有權參與法庭辯論,並進行最後陳述。

() 【遵守庭審規則】在參與庭審的過程中,要遵守法庭規則,對司法人員依法進行的訴訟活動給予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