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了,你要相信“門路”就中了“套路”
警惕了!你要相信“門路”就中了“套路”
遇到事,是信法律還是信關係?
不少人盲目“託關係”、“找門路”,
在法治社會的今天不僅行不通,
還很容易就掉進詐騙陷阱。
不久前,蕪湖市鳩江區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詐騙案件:被告人王某謊稱認識“公檢法”領導,以幫助被告人家屬給被告人辦理“取保候審、減輕處罰”為由,詐騙了被告人家屬近十餘萬元。
2018年11月,被害人姚某某的未婚夫陳某某因涉嫌聚眾鬥毆犯罪被刑事拘留,姚某某通過他人引薦,找到被告人王某。王某利用姚某某“病急亂投醫”的心理,謊稱認識公檢法系統的相關領導,可以為被告人陳某某辦理取保候審並且不會判處實刑,姚某某信以為真。
此後半年王某多次以“找關係請客吃飯”等理由,先後6次騙取被害人姚某某共計113000元用於個人消費。而姚某某所託之事卻一直無音訊,直到未婚夫陳某某被判處實刑,姚某某方才醒悟,向公安機關報案稱王某詐騙其十萬餘元。
案發後,被告人王某家屬代為退賠被害人姚某某的全部經濟損失113000元,並取得被害人的諒解。
法院審理
鳩江區法院以被告人王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被告人王某不服提出上訴,經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官提醒
承辦法官表示,近年來,以冒充領導或謊稱認識公檢法人員行騙的案件時有發生,縱觀同類詐騙案件,犯罪分子的騙術並不高明,只是抓住了被害人及其家屬迷信關係、急於求成的心理才有機可乘。
法官提醒廣大市民,不要輕易相信他人所謂的“有關係”、“有門路”,凡事皆應通過法律方式解決問題,應相信公檢法機關會秉公執法,切勿貪圖捷徑,聽信謊言導致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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