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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假一賠三、假一賠十的承諾有效嗎,聽聽律師怎麼説

商家假一賠三、假一賠十的承諾有效嗎,陝西勤博律師事務所魏興寧律師表示:商家在促銷期間向消費者公開承諾 “假一賠十”,該承諾的內容有利於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並嚴於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該承諾是有效的,商家應當按照約定俗成履行。相反如果他們在銷售商品時和消費者約定的內容不利於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即使當時是雙方自願,也是無效的。

商家假一賠三、假一賠十的承諾有效嗎,聽聽律師怎麼説

一、價款三倍/500元賠償

(一)銷售商家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有欺詐行為,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

增加賠償的金額=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三倍

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

(二)銷售商家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出售,造成他人死亡或健康嚴重損害

賠償損失+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二、損失三倍/價款十倍/1000元賠償

(一)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

向誰索賠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

接到消費者賠償要求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實行首負責任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屬於生產者責任的,經營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於經營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經營者追償。

(二)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賠多少賠償損失+價款十倍或損失三倍的賠償金;

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

但是,食品的標籤、説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瑕疵的除外。

三、“假一賠三”、“假一賠十”的承諾有效

問:消費者李某在某服裝專賣店購得一款名牌西服,誰知剛穿了不到一個月就出現了縮水、嚴重變形,根本不能再穿了。經代理商檢驗,該服裝是假冒產品,李某就找到專賣店,讓他們按當時承諾的 “假一賠十”賠償。他們卻以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欺詐最多隻是雙倍賠償為由,只同意賠償李某兩倍的價款。請問,專賣店是否應當履行自己 “假一賠十”的承諾?
  【解答】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關於處理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的若干規定》第一條第二款規定:“經營者與消費者有約定或者經營者向消費者作出承諾的,約定或者承諾的內容有利於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並嚴於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按照約定或者承諾履行;約定或者承諾的內容不利於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並且不符合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服裝專賣店在促銷期間向消費者公開承諾 “假一賠十”,該承諾的內容有利於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並嚴於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該承諾是有效的,服裝專賣店應當按照約定俗成履行。相反如果他們在銷售商品時和李某約定的內容不利於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即使當時是雙方自願,也是無效的。按照上述規定,如果服裝專賣店拒不履行賠償的話,李某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投訴,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