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刑事責任檔案多久可以撤除

一、刑事責任檔案多久可以撤除

刑事責任檔案多久可以撤除

消除檔案中刑事責任的記錄,也就是所謂的案底是基本不可能的,只有在個別地方有一些相關規定和司法解釋,認為可以對未成年犯罪的行為人積極悔改的可以在檔案中封存犯罪記錄,所以刑事案底會伴隨當事人終生的。

刑事案底是不會被消除的,也就是説上文中提到的刑事案底幾年可以撤銷,這是不成立的,刑事案底會跟隨當事人一輩子,也會對其生活、工作,甚至子女產生一定的影響。

《關於建立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的意見》

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的主要內容

(一)建立犯罪人員信息庫

為加強對犯罪人員信息的有效管理,依託政法機關現有網絡和資源,由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人民檢察院、司法行政機關分別建立有關記錄信息庫,並實現互聯互通,待條件成熟後建立全國統一的犯罪信息庫。

犯罪人員信息登記機關錄入的信息應當包括以下內容:犯罪人員的基本情況、檢察機關(自訴人)和審判機關的名稱、判決書編號、判決確定日期、罪名、所判處刑罰以及刑罰執行情況等。

(二)建立犯罪人員信息通報機制

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將生效的刑事裁判文書以及其他有關信息通報犯罪人員信息登記機關。

監獄、看守所應當及時將《刑滿釋放人員通知書》寄送被釋放人員户籍所在地犯罪人員信息登記機關。

縣級司法行政機關應當及時將《社區服刑人員矯正期滿通知書》寄送被解除矯正人員户籍所在地犯罪人員信息登記機關。

國家機關基於辦案需要,向犯罪人員信息登記機關查詢有關犯罪信息,有關機關應當予以配合。

二、刑事責任通緝要多久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對犯罪嫌疑人通緝是沒有期限規定的,一般是直至嫌疑人被抓獲為止。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二百六十五條 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機關可以發佈通緝令,採取有效措施,追捕歸案。

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在自己管轄的地區內,可以直接發佈通緝令;超出自己管轄的地區,應當報請有權決定的上級公安機關發佈。

通緝令的發送範圍,由簽發通緝令的公安機關負責人決定。

第二百六十八條公安機關接到通緝令後,應當及時佈置查緝。抓獲犯罪嫌疑人後,報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憑通緝令或者相關法律文書羈押,並通知通緝令發佈機關進行核實,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百七十二條經核實,犯罪嫌疑人已經自動投案、被擊斃或者被抓獲,以及發現有其他不需要採取通緝、邊控、懸賞通告的情形的,發佈機關應當在原通緝、通知、通告範圍內,撤銷通緝令、邊控通知、懸賞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