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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服務合同(專利代理委託)

專利服務合同(專利代理委託)

專利服務合同(專利代理委託)

委託方: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______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

1、甲方欲就其申請進入歐洲、美國;

2、甲方需要委託專業的涉外代理機構代為向指定的國家申請專利;

3、乙方為國家知識產權局指定的涉外專利代理機構,擁有專業的專利代理人,有豐富的專利代理經驗,可提供專業的專利申請代理服務;

第1條委託事項

1.1甲方委託乙方辦理其進入歐洲、美國的專利申請及批准過程中的全部事宜;

1.4甲方指派xxx(甲方工作人員,電話:,EMAIL:,通信地址:配合乙方辦理應由甲方負責的有關資料的蓋章及提交等事宜。乙方需要送達甲方的相關材料,應通過xxx的通訊方式向甲方傳送。

第2條甲方權利義務

2.1甲方權利

2.1.2在乙方違約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

2.2甲方義務

2.2.1甲方應明確申請的國家,及時提供各種證明文件,辦理必要的委託手續;

2.2.2甲方應指定專人與乙方聯繫,並及時交接有關文件,如有人員或通訊地址變更應及時通知乙方;

2.2.3專利申請過程中,甲方應在接到乙方有關專利申請書面通知後,應在該書面通知所述期限內,及時給乙方進一步作業的書面指示;

2.2.4甲方同意按雙方約定的付費金額以及支付方式支付相應的翻譯費、國外預付款、國內基本作業費用;

2.2.5若1.4中所述聯繫人、權限及聯繫方式變更,甲方需另行書面通知乙方。自收到之日起,乙方與新聯繫人聯繫所有專利事宜。

若沒有提供書面通知,乙方視為原聯繫人、權限及聯繫方式沒有變更,因此而導致相應的專利事務過失等後果,由甲方承擔。

第3條乙方權利義務

3.1乙方權利

3.1.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約定的期限內支付相關費用;

3.1.2在甲方違約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

3.2乙方義務

3.2.1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內容,為甲方提供專利代理服務;

3.2.2乙方指定的代理人員變更的,應取得甲方同意,並及時通知甲方;

3.2.3乙方代理人應在收到甲方作業指示之日起3周內完成翻譯稿,返給甲方審閲;

3.2.4乙方應在得到甲方的確認一週內,向美國及歐洲提交專利文件,並明確指示函;

3.2.5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通告專利申請過程中事務的處理意見,並及時徵求甲方意見;

3.2.7乙方在得到甲方的指令後,針對審查意見通知書提出具體答辯和申請文件修改意見;

3.2.8乙方應在得到甲方的指令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將費用情況彙報甲方。

第4條費用以及支付方式

4.1甲方應付乙方預付款為:RMB元,該預付款的構成如下:

1、歐洲申請:RMB元,包括:國內基本代理費RMB元、歐洲律師費及官費等US$元(預付款,摺合RMB元,美元賣出價為),從遞交申請到有審查結果;

2、美國申請:RMB元,包括:國內基本代理費RMB元、美國律師費及官費等US$元預付款,摺合RMB,美元賣出價為),從遞交申請到有審查結果;

3、翻譯、校對工作由乙方完成,費用為RMB元:

甲方應在合同簽訂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將預付款支付給乙方;

4.2以下費用由乙方按照實際發生的數額憑正式報銷憑證從甲方所支付的預付款中支出:

1、遞交階段之後乙方所產生的實質代理費用,如答覆國外專利局的補正通知書、審查意見通知書等,由乙方按照雙方約定的價格從甲方的預付款中扣除;

2、辦理境外匯款的手續費及傳真、郵寄等必要的基本費用,由乙方按照實際發生從甲方的預付款中支付;

4.3甲方已支付的預付款包含4.1款及4.2款所述全部費用,乙方應根據實際發生費用結算,剩餘部分應在本合同終止時返還甲方。

4.4當預付款不足以支付已經發生或者即將發生的費用時,乙方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甲方經審查認為合理的,應保證在乙方書面指定的合理期限內將費用匯到指定的賬户;

4.5預付款中費用不包括超項費、超頁費、各國授權前維持費、分案申請、答覆駁回、請求複審、美國提RCE、延期、各種項目變更、公證及認證等特殊程序的官方費用及國內外代理費。國外發生官費及律師費用,乙方依照實際發生費用向甲方請款;國內代理費相關費用標準(若涉及)見特殊程序代理費報價表(附件1)。

第5條合同終止

5.1因甲方違反本合同相關規定導致申請案中途停止的,本合同終止,甲方已支付的國內基本代理費不予退還。乙方收取的預付款中國外費用部分已支付的,不予退還,尚未對外支付的,乙方應在合同終止7日內退還甲方。乙方應於合同終止的同時通知國外律師停止作業,因乙方未履行通知義務,導致合同終止日之後仍發生費用的,該費用由乙方承擔。

5.2乙方完成本合同代理義務,本合同終止。

第6條法律責任

6.1甲方應按照乙方代理專利申請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完整的證明文件、辦理委託手續,否則造成申請受阻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6.2因甲方原因如甲方未指定人員、通訊地址變更、未及時給予工作指示等,造成文件轉寄受阻或延誤期限,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6.3因乙方故意或過失導致甲方的專利申請被駁回或者被視為撤回的,如可彌補,乙方應義務彌補,彌補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如不可彌補,乙方應在7日內退回該申請案的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費用和預付費,並按甲方已支付的預付款的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實際損失;

6.4乙方違反本合同第3條第3.2.9款約定的,應按甲方已支付的預付款的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實際損失;

6.5乙方委託的歐洲及美國律師應具備在本國專利申請業務方面至少五年以上工作經驗且熟悉本國專利申請流程,能夠正確處理在專利申請各階段遇到的特殊情況。如乙方違背該原則委託律師的原因造成甲方無法申請到專利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甲方支付全部款項的30%支付違約金。

第7條其他

7.1本合同專利申請,授權後案件甲方委託乙方進行期限管理的,雙方另行簽署委託協議;

7.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如在合同期間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7.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樣法律效力;

7.4本合同自雙方簽章日生效。

甲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期:年月日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