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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喝半斤酒屬於醉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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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喝半斤酒屬於醉駕嗎?

一、只喝半斤酒屬於醉駕嗎?

大約喝50°白酒100g出於醉酒狀態,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醉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通常情況下,喝70度白酒約50克;60度白酒約75克;50度白酒約100克;40度白酒約150克,也就是一口杯的量;日本清酒約500克;紅酒約600克;啤酒約3瓶或者6個易拉罐,可達醉酒狀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處拘役、並處罰金,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二、什麼情況下醉駕不判刑?

1、挪動車位型:該類型的被告人駕駛車輛的目的並非在道路上行駛,而是為了挪動車位。被告人由他人駕車送回小區停車場,因他人未將車位泊好,被告人挪動車位剮擦別人車輛或碰撞上消防栓而案發;

2、救治病人型:該類型的被告人為送生病的家人去醫院急診或者趕去醫院陪同家人急診而醉駕;

3、睡覺休息型:該類型的被告人在行駛一段距離後主動放棄醉駕,靠邊停車睡覺;

4、隔時醉駕型:該類型的被告人飲酒後將車停放在飯店門口,間隔數小時或隔夜回飯店取車駕駛,但血液酒精含量仍達醉駕標準;

5、尚未駛出型:該類型被告人在道路上準備駕駛尚未駛出時即被查獲;

6、被醉駕追尾型:該類型的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較低,雖發生交通事故,但對方亦醉駕且負事故全部責任。

三、醉駕到底坐不坐牢?

醉駕坐不坐牢需要視情節嚴重情況而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根據我國刑法的相關規定,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構成危險駕駛罪,此時需要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屬於醉酒駕駛。

因此,只要是機動車駕駛人體內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並且開車上路的,那麼就能夠依法判刑。

因此,只能説半斤白酒有極大的可能會按照危險駕駛罪定罪量刑,相信也沒有人會自己故意的去以身試法。換句話説,有些人可能喝了半斤白酒之後,七八個小時左右的時間去駕車,測量出來的就是酒駕的這種可能性不是沒有。大家要知道的是,國家規定的醉駕的判定標準,而不是喝了多少的酒。

標籤:醉駕 半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