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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無事故判決流程是什麼?

醉駕2.65W

醉駕無事故判決流程是什麼?

一、醉駕無事故判決流程是什麼?

(一)交警對司機進行酒精檢測,如果司機的體內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就會讓司機進行抽血檢驗。

(二)如果抽血檢驗結果顯示司機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公安機關會立案偵查,並對司機做出處罰。

(三)最後公安機關依法將案件送到人民檢察院進行處理,交由人民檢察院決定是否向法院起訴。

(四)不起訴的,犯罪人將由法院判處相應的行政處罰;

(五)起訴的,法院將會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並判處相應的行政處罰;

(六)判處結束後,將立即對犯罪人執行刑罰。

二、醉駕一般判多久?

醉駕可處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拘役。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並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

《刑法》對醉駕的處罰《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道路交通安全法》對醉駕的處罰第九十一條第二款,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第九十一條第四款,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第九十一條第五款,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駕無事故的話,最輕處罰是一個月的拘役,因為醉駕本身就構成了危險駕駛罪。如果醉駕造成額人員傷亡的,還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就是需要坐牢,如果可以申請緩刑的最好申請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