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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無事故怎麼樣判決

醉駕2.38W

醉駕無事故怎麼樣判決

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

醉駕無事故,判定由法官根據嫌疑人認罪態度和法律規定進行判決。如果符合緩刑的條件,可以爭取緩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危險駕駛罪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刑事訴訟法》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後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 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後,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