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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爭取緩刑書怎麼寫?

醉駕1.55W

醉駕爭取緩刑書怎麼寫?

一、醉駕爭取緩刑書怎麼寫

醉駕爭取緩刑書應當按照緩刑的條件來寫,説明自身的犯罪情節比較輕,然後有了悔罪的表現,認識到自身的問題,並且沒有構成累犯,符合緩刑條件,可以對犯罪嫌疑人判處緩刑。

《刑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犯罪嫌疑人因醉駕涉嫌構成危險駕駛罪的,符合緩刑條件的,是可以緩刑的。在爭取緩刑時,可以這樣寫:可以從犯罪嫌疑人的案件情況,説明犯罪嫌疑人的案件情況較輕,然後根據犯罪嫌疑人已經認識到自身的問題,有悔罪的表現,不會有危害社會的危險,然後也不構成累犯,可以對犯罪嫌疑人進行緩刑。犯罪分子被判刑緩刑的,過了緩刑期,未違反法律規定的,刑罰就不用執行了。

二、緩刑應當遵守的規定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二)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三)遵守考察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 

(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准。

綜上所述,行為人有醉駕行為的,涉嫌構成危險駕駛罪,會被處拘役,然後並處罰金,但符合緩刑條件的,可以判處緩刑。犯罪分子在爭取緩刑時,可以從判處緩刑的條件來寫,説明犯罪分子的情節較輕,然後有悔罪表現,並且未構成累犯,可以適用緩刑。

標籤:醉駕 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