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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83血液複檢

醉駕2.52W
醉駕83血液複檢

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行為人應該接受何種處罰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節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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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醉駕血液複檢申請書條件是什麼


一般醉駕案件如果都已經移交到檢察院了,時間間隔已經比較長了,此時是否還有血樣保存,複檢是否還有效,是個問題。一般在公安的時候,收到通知後,應該儘快要求公安機關複檢。

1、一般情況下是不能提出複議的。

2、公安部有明確規定,如果不是因為鑑定單位違規操作等原因,個人對鑑定結論有異議的,不予採納。所以不能提出重新鑑定。

3、對鑑定結論肯定要告知並送到鑑定結論複印件,並由當事人簽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