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車輛交通 > 醉駕

醉駕豐台看守所在哪裏?

醉駕6.61K

醉駕豐台看守所在哪裏?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是從醉駕入刑之後老生常談的順口溜,每年因酒駕發生的交通事故數不勝數,造成的個人生命和公共財產的損失也不容小覷,尤其是在經濟發達,交通繁華的帝都北京。北京豐台看守所每年收到的因醉駕暫時刑事拘留的酒駕者不計其數,那麼醉駕豐台看守所在哪裏是很多酒駕者家屬關心的問題,醉駕之後究竟會承擔什麼樣的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呢?

一、醉駕的含義

醉駕是指因飲酒而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個人意志,在這種狀態下駕駛機動車的行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於20毫克就算酒後駕駛。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成為醉駕。

二、醉駕的刑事責任

根據《關於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

1、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

2、醉酒駕駛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從重處罰::

(1)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的;

(2)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升/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4)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5)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的;

(6)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後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3、醉酒駕駛機動車,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又構成妨害公務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

4、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被告人判處罰金,應當根據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十級損害、認罪悔罪態度等情況,確定與主刑相適應的罰金數額。

三、醉駕的民事責任

醉酒駕駛機動車導致人員傷亡的,需要其承保其車輛的保險公司承擔傷者的醫療費,後期治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傷殘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誤工費、護理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在內的各項損失,其中,駕駛者需要承擔除此之外的傷殘鑑定和訴訟費用。

四、醉駕的行政責任

(1)酒駕處罰: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並暫扣駕照6個月,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一下拘留,並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2)醉酒駕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以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

自從國家對於酒駕行為入刑之後,起到了威懾作用,醉駕豐台看守所在哪裏這種問題也是越來越浮於表面,更多的人以自己的安全開車行為進行規範。意識到醉酒帶來的各種責任的嚴重性,希望越來越少的人問醉駕豐台看守所在哪裏這個問題。

開車不喝酒使我們每個公民應該遵守的道德義務也是法律義務,喝酒開車既是對自己生命不負責任的行為,也是視他人生命和財產為兒戲的行為,醉酒駕車極易發生交通事故,不僅威脅到道路安全也威脅到周邊人的生命安全,更有甚者會鋃鐺入獄,特別是在北京這種繁華私家車盛行的一線城市,希望永遠都不會有人在問:醉駕豐台看守所在哪裏?做一個安全開車的車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