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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車盲區車禍怎麼劃分責任?

一、貨車盲區車禍怎麼劃分責任?

貨車盲區車禍怎麼劃分責任?

應當根據事故的形成原因來進行處理,由交警部門認定。在汽車盲區引發的交通事故中,汽車盲區這一客觀存在,不作為交警部門劃分交通事故各方責任的依據,除非事故各方均有違法行為,否則,肇事司機一方通常要負事故全部責任。《道路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條明確規定,機動車行駛時應當查明車後情況,確認安全後開車。因此,肇事司機應負事故全部責任。

二、認定全責的36種情況。

(一)違反交通信號指示的;

(二)遇放行信號未讓先被放行車的;

(三)遇放行信號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和被放行的行人的;

(四)遇停止信號右轉彎和T形路口直行車未讓被放行的車輛、行人的;

(五)支路車未讓幹路車的;

(六)支幹路不分的,同類車未讓右邊無來車的車的;

(七)支幹路不分的,非機動車未讓機動車,非公共汽車、電車未讓公共汽車、電車的;

(八)相對方向同類車相遇,左轉彎車未讓直行或右轉彎車的;

(九)進入環形路口車未讓環形路口內車的;

(十)車輛行經人行橫道未按規定讓行人的;

(十一)機動車駛入非機動車道未讓非機動車的;

(十二)機動車駛入人行道未讓行人的;

(十三)非機動車駛入機動車道未讓機動車的;

(十四)非機動車駛入人行道未讓行人的;

(十五)非機動車在人行橫道內行駛橫過車行道,未讓機動車、行人的;

(十六)行人進入非機動車道,未讓非機動車的;

(十七)行人進入機動車道,未讓機動車的;

(十八)行人橫過車行道未走人行橫道、人行過街天橋或地下通道的;

(十九)機動車變更車道未讓本車道車的;

(二十)機動車違章進入公交專用車道的;

(二十一)公交專用車違章進入其他機動車道的;

(二十二)輔路車未讓主路車的;

(二十三)其他違反借道行駛規定的;

(二十四)違反禁行類的禁令標誌或禁止標線的;

(二十五)違反導向類的指示標誌或指示標線的;

(二十六)逆向行駛的;

(二十七)違章掉頭的;

(二十八)違章會車的;

(二十九)違章超車的;

(三十)在機動車道或高速公路上違章停車的;

(三十一)機動車駛入交通管制車道的;

(三十二)違章進入高速路、快速路的;

(三十三)倒車、溜車發生事故的;

(三十四)開關車門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三十五)未保持安全距離,追撞前車尾部的;

(三十六)自身發生交通事故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確規定,駕駛人員在駕駛車輛時需要檢查道路情況,以及行人的路線情況,所以貨車盲區導致的交通事故,一般是由車輛本身承擔法律責任的,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認定不清楚的,可以諮詢交警部門來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