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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怎麼處理

江蘇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怎麼處理

交通事故頻發,隨之帶來了一系列的困擾。由於交通設施的不完善,有些地方還處在監管的盲區,當事故在這些地點發生時由於沒有充足的證據,會出現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情況。在江蘇省,迄今也不是每條街道,每個地點,都有監控。江蘇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情況時有發生。那麼這個時候該怎麼辦呢?接下來本站為您列舉了幾種情形,以及交通責任無法判定時的處理方法。

一、江蘇機動車之間事故責任無法確定的情形。

此種情況下,若依據《交通安全法》76條之規定,由有過錯的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也即按過錯責任原則劃分賠償比例,那麼將會無比例可循。但事實上,如果一方在法庭上有證據證明對方有過錯,或是對方承擔的過錯責任事實上要大於自己,那麼也很可能獲得法官對自己過錯更小的認可,從而獲得對自己更有利的判決。否則,在責任無法認定的情況下,法院很可能會依照民法公平原則讓各方均分事故的賠償比例。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事故責任無法確定的情形。

對於機動車與非機動、行人之間的交通事故,對機動車一方實行過錯責任推定原則。如果機動車方不能證明非機動車一方存在過錯,那麼機動車方將承擔全部責任;如果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方有過錯,那麼可以減輕機動車方的責任。在非機動車方故意的情況下,機動車方不承擔責任。既然事故責任無法認定,那麼此種情況下,可推定機動車方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三、非機動車與非機動車之間事故責任無法確定的情形。

非機動車之間發生的交通事故,同樣適用《交通安全法》和《民法通則》的相關規定,在責任無法認定的情況下,可按照公平原則在各方當事人之間進行分配

四、交通事故認定書是作為一個證據在事故賠償中發揮重要作用。

因此,如果當事人想減輕自己的事故責任或賠償責任,必須拿到對自己更有利的事故責任認定書或者在無法認定各法責任時,能提供更多對方存在更大過錯的證據。

事實上不只是像江蘇這樣的省份,在中國,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數高居世界榜首,是歐美髮達國家的好幾倍。歸根結底,交通事故的頻發在於人們的交通意識淡薄,以及交通法律法規的不完善。江蘇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怎麼辦?這個問題是全國性的,沒有地域差異的,有一套具體的交通法規規定,具體內容已在上文中列出,供大家查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