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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幾個傷者的交強險賠償是怎麼分配的?

交通事故幾個傷者的交強險賠償是怎麼分配的?

對於交織險不知道大家瞭解多少,從法律上的定義來看,所謂交強險,就是強制要求機動車輛的持有人或者管理人所購買的一種保險,所以在發生了交通事故後,如果給其他人的人身財產等造成損害的,都應該列入交強險的賠償範圍,那麼交通事故幾個傷者的交強險賠償是怎麼分配的呢?本站小編為你詳細解答。

一、交通事故多人受傷的交強險賠償

交通事故本車多人受傷,或多個行人因對方車輛受傷,應起訴對方車輛交強險。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第八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台地區),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交強險合同的約定對每次事故在下列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

(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

(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

(四)被保險人無責任時,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

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和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用、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和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醫藥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合理的後續治療費、整容費、營養費。”

由於交強險是強制要求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購買的一種保險,因此很多時候發生了交通事故,給對方的人身、財產造成了損害的,此時都是可以在交強險的賠償範圍、額度內作出賠償的。那究竟交強險最高賠償多少呢?現在就讓本站小編來為你做詳細解答吧。

二、交強險最高賠償多少

《道路交通安全法》七十六條的修改內容,適當減輕了在非機動車存在過錯的情況下,機動車的賠償責任。該修改於2008年5月1日起實施,保監會制定的保險公司交強險統一條款也作了相應調整。而在此期間,保險公司的賠償責任又經過了一個已經投保商業險視為交強險的過渡期,交強險賠償額也經過了最高限額6萬元到12.2萬元的轉換。

12.2萬元按照保監會制訂的全國統一條款,又分為:

1、醫療費賠償金部分:賠償限額為1萬元;

2、死亡傷殘賠償金部分:賠償限額為1.1萬元;

3、財產損失賠償金部分:賠償限額為2000元,包括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財產損失。

根據道交法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也就是説無論有責或者無責,保險公司都要負賠償責任。

三、保險公司在無責情況下的交強險賠償額度

而根據交強險條款第八條第項的內容,交強險雖在賠償上不分責任,但在保險公司承保的一方被認定無責的情況下,交強險按無責賠償標準進行賠償,即醫藥費1000元,死亡傷殘賠償金1.1萬元,財產損失100元。

上述賠償額度,是與道交法七十六條司機在無責情況下賠償額不超過損失10%的規定相符的。有一個案例可以説明無責和有責的問題:某人乘坐三輪摩托車,在拐彎時由於車速過快,某人被三輪摩托車摔下後座,正好砸在同向正常行駛的一輛機動車的右後門上。機動車司機出於好意,主動下車扶起某人,交警到場後,認為機動車也多少承擔一部分責任。將交通責任認定書機動車本應承擔的無責任改為次要責任,並讓機動車司機簽字確認。後某人對司機、保險公司機提起訴訟,要求賠償其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等,由於司機對無責和有責在交強險中的性質不清楚,故而將一個本應按無責處理的交通事故變成了保險公司按全責對傷者的賠付。

由於交強險的賠償範圍包括了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因此針對不同的損害,法律中規定的最高賠償也是不一樣的。其中自然是對人身損害的賠償要高一些,對財產損失的賠償要略微低一些。關於交強險最高賠償多少的問題,本站小編就為大家解答到此,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

從以上的一些內容我們可以看出,對於交通事故幾個傷者的交強險賠償是怎麼分配的這個問題,是要看總醫療費用的範圍,如果在1萬元以內,傷殘在11萬元以內的這個是由交強險承擔的,如果超過了以上額度,則應再根據具體的情況處理。同時取款於起訴的時間也有要求,多人受傷最好是同時起訴,以便保證賠償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