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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傷賠償先後順序是怎樣的?

交通事故死傷賠償先後順序是怎樣的?

一、交通事故死傷賠償先後順序是怎樣的?

交通事故死傷賠償先後順序是首先對於相關的受害者進行一定的喪葬費用和其他的醫療費用的補償,其次就是對於他們的親屬進行撫卹金的發放,首先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不是遺產,照我國民法典繼承編》(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規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由此看出,死亡賠償金和精神撫慰金並不屬於《民法典繼承編》中公民遺產的範疇,因此不能將其作為遺產處理。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不是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所取得的合法財產。夫妻關係終結於離婚或一方死亡,而死亡賠償金則是產生於夫妻關係終結之後,故死亡賠償金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法律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一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之規定,死亡賠償金應由死者的近親屬享有,死亡賠償金應首先參照《繼承法》第十條的規定,由第一順序人依法分割,沒有第一順序人的,再由第二順序人依法分割。精神撫慰金的權利人為死者的近親屬,即配偶、父母和子女,沒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由死者的其他近親屬享有。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如果因為交通事故違反一些交通法律規則,導致重大的傷殘,是非常令人痛心的,比如説有一些財產或者是人身方面的傷亡,如果已經導致人員死亡的話,不僅對於當事人需要賠償,而且對於他的親屬有撫卹金的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