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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賠償子女扶養費這麼算?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子女扶養費這麼算?

一、交通事故死亡賠償子女扶養費這麼算?

1、交通事故死亡賠償子女扶養費應該是根據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週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2、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二、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的計算公式包括哪些?

1、不滿18週歲的人員被扶養人生活費=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農村人均年生活消費性支出)×(18-實際年齡);

2、18週歲—60週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生活費=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農村人均年生活消費性支出)×20年;

3、60週歲—75週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生活費=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農村人均年生活消費性支出)×[20-(實際年齡-60)]年;

4、75週歲以上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生活費=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農村人均年生活消費性支出)×5年;

5、有其他扶養人時,賠償義務人承擔的被扶養人生活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扶養人數;

6、被扶養人有數人時,賠償義務人承擔的年賠償總額≤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性支出)。

三、交通事故賠償還包括哪些項目?

1、醫療費。包括當事人為治療傷疾而支付的掛號費、檢查費、治療費、手術費、醫藥費、住院費、康復費、整容費和後續治療等費用。

2、誤工費。根據當事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3、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4、交通費。根據當事人和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以及參與死亡事故處理的死者親屬(不得超過三人)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5、住宿費。當事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從外地到本市處理交通事故,實際發生的住宿費。

6、住院伙食補助費。參照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7、營養費。根據當事人傷殘程度參照醫院意見及營養費支出憑證確定。

8、殘疾賠償金。根據當事人傷殘等級,按照北京市統計局公佈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交通事故如果導致人員死亡,但是存在着需要撫養的人員,那麼是需要由責任人承擔起被撫養人的生活費用的,具體的支付的標準應當是按照上一年度人均消費支出以及當事人的年齡進行計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