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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當日發生交通事故能否理賠?

投保當日發生交通事故能否理賠?

在投保車險的當天就發生了交通事故,這種情況保險公司會予以理賠嗎?就這個問題,小編為大家帶來解答,請閲讀下文了解詳情。

問:我朋友于2014年2月23日上午到某財險保險公司為車輛投保了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險,並簽了投保單。當天下午,朋友開車便在路上發生了交通事故,導致一騎自行車路人受傷。投保單上載明保險期限自2014年2月24日0時起至2015年2月24日24時止。保險單打印生成時間為2014年2月23日10時 35分。保險公司拒絕理賠,理由為該起事故發生的時間在保單生效之前,不承擔保險責任。請問,受害人能否取得保險理賠?

合同法》第四十條 格式條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條和第五十三條規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

保險單載明保險期限自2014年2月24日0時起至2015年2月24日24時止。該保險期限起算時間系保險人事先用格式化的打印文本設立附保險期限的條款,致使保險人在保險合同成立時至保險期限起算,這個時段內發生的交通事故人為造成真空,免除了保險責任,這不符合投保人投保目的,亦與保險法的立法宗旨相悖。且該條款免除了保險人的義務,加重了投保人和被保險人責任,排除了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及受益人的權利,應屬無效條款。

保險單自2014年2月23日10時35分出單時,該保險合同就已成立,保險人應當按照保險合同承擔保險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