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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牙齒賠償標準是什麼?

交通事故牙齒賠償標準是什麼?

在意外事故中,交通事故佔比是最多的,死亡率也已經高達50%,如果發生交通事故,受傷更是在所難免。如果在交通事故中,不小心將牙齒磕壞,那麼交通事故牙齒賠償標準應該是怎麼樣的呢?讓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牙齒賠償標準是什麼

牙齒受傷,保險公司一般僅按照普通補牙的標準計算,也即500元一顆左右,但實際治療中,特別是需要種牙的情況下,500元一顆根本是不可能的,貴的高達上萬元一顆,法律角度來講,合理的治療費(包括牙齒修復費用)只要在保險範圍內都應當由保險公司理賠。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二、交通事故後索賠程序

公安機關處理交通事故,應當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確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情況後,召集當事人和有關人員對損害賠償進行調解。

損害賠償的調解期限為三十日,公安機關認為必要時可以延長十五日。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規定的辦理喪葬事宜時間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應當製作調解書,由當事人和有關人員、調解人簽名,加蓋公安機關印章後即行生效。公安機關應當將調解書分別送交當事人和有關人員。調解期滿後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應當製作調解終結書,由調解人簽名,加蓋公安機關印章,分別送交當事人和有關人員

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機關不再調解,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綜上所述,交通事故牙齒賠償首先應該查明事實,之後可以向保險公司進行索賠,對於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的交通事故,明確造成的損失狀況之後,應向當事人和有關人員進行索賠或調解,每個人都應該通過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