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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賠償農村户口與城鎮人員的區別項目有哪些?

交通事故賠償農村户口與城鎮人員的區別項目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賠償農村户口與城鎮人員的區別項目有哪些?

交通事故的各項賠償金中,只有死亡賠償金和殘疾賠償金區別了農村户口和城鎮標準,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人身損害賠償金是以户籍登記為原則,以經常居住地為補充;被害人如果是農村户口,但在城市經商、居住,其經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來源地均為城市,有關損害賠償費用應當根據當地城鎮居民的相關標準計算。

二、兩種户口的收入認定

1.城鎮居民人均收入

城鎮居民人均收入是計算受害的城鎮居民的殘疾賠償金和死亡賠償金的標準。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一個年度核算指標。它反映的是全國或一個地區城鎮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

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是通過居民家庭日常獲得的總收入計算得來的。居民可支配收入就是指在家庭總收入中,除去一切必要花費之外,居民可隨意支配的部分。家庭總收入包括家庭成員所從事主要職業的工資以及從事第二職業、其他兼職和偶爾勞動得到的勞動收入,經營淨收入,財產性收入、轉移性收入。

2.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

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是計算受害的農村居民的殘疾賠償金和死亡賠償金的標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是一個年度核算指標,它反映的是全國或一個地區農村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農村居民純收入是農村住户當年從各個來源得到的總收入相應地扣除有關費用性支出後的收入總和。具體是農村居民家庭總收入扣除當年的家庭經營費用支出、交納的各種税費、生產性固定資產折舊及農村內部親友間贈送支出後的收入總和。農村居民家庭總收入包括工資性收入、家庭經營收入、財產性收入、轉移性收入。

交通事故賠償的具體項目是不分農村户口還是城鎮户口的,只是在上述兩個項目的賠償中需要區分標準,但相關情況的認定是需要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來認定的,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向律師進行諮詢處理,避免法律適用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