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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殘疾賠償金的計算年限

交通事故殘疾賠償金的計算年限

根據我國相關司法解釋規定,交通事故殘疾賠償金的計算年限,需要結合受害人的實際年齡來算,因為受害人所處年齡階段不同,所獲得相應賠償金也是不同的。下面,本站小編為你具體介紹。

交通事故殘疾賠償金的計算年限

傷殘賠償金的計算期限為20年。但60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75週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相關知識:傷殘賠償金的計算公式  

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傷殘係數×賠償年限  

注:傷殘係數是指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或者是傷殘的等級。  

殘疾賠償金是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進行計算的,也就是説“程度”或“等級”不同,殘疾賠償金也不同。司法實踐中一般將傷殘等級作為賠償標準的係數,即一至十級對應百分比係數分別為100%至10%,具體計算方式如下:一級傷殘為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級傷殘則乘以90%,依此類推,十級傷殘乘以10%,這樣,傷殘程度越嚴重,殘疾賠償金也越高。

從上面內容可知,受害人年齡在60週歲以下的、60到70週歲之間的,或75週歲以上的,他們所獲得殘疾賠償金數額是不同的。另外,該殘疾賠償金不僅受受害人年齡影響,也受受害人傷殘等級影響。如果您對計算殘疾賠償金還有其他疑問,建議你儘早聯繫我們本站,我們將盡快為你詳細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