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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工傷如何賠償?

交通事故死亡工傷如何賠償?

一、 交通事故死亡工傷如何賠償?

交通事故造成死亡也屬於工傷的,可以由交通事故和工傷賠償一起賠償,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傷害的,屬於工傷,車禍受害人一旦構成,就可用依照《工傷保險條例》從工傷保險基金中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等特殊工傷賠償項目內容。即是説,如果是一起上班途中發生的車禍死亡事故,是可以存在兩種不同法律關係的,一旦同時具備,依據不同的法律依據可以主張不一樣的賠償,而有的類似項目是可以同時主張的,例如侵權項目中的死亡賠償金和工傷理賠中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據工亡賠償標準中《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職工因工死亡的,家屬可享受以下的工傷保險待遇:

1、喪葬補助金: 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供養親屬撫卹金:配偶每月領取職工本人工資的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領取職工本人工資的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但是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會高於工亡者生前的工資。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按照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

二、交通事故可以認定工傷的情況

(1)在出差地的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傷害的;

(2)在出差地的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交通事故傷害的;

(3)在出差地的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交通事故等意外傷害的;

(4)在出差地因工作原因外出期間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交通事故下落不明的;

(5)在出差地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它情形。

其中,有一點需要大家注意的是,實踐中存在過比如員工在出差地下班時間內自行遊玩,與好友相聚等過程中發生車禍致死,且其在事故中可能負主要責任等以上情形,這類受害人出差車禍死亡是不能認定為工傷/亡的。

對於交通事故造成了人員死亡的,如果該人員剛好是屬於上下班的途中,那麼顯然是可以認定為工傷的,這種情況下是需要基於實際的工傷傷殘後果來進行賠償處理的,另外存在交通肇事的還需要追究有關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