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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別人車出交通事故保險公司賠償嗎

開別人車出交通事故保險公司賠償嗎

一、開別人車出交通事故保險公司賠償嗎?

保險公司需要賠付。

1、機動車第三者責任險,是指以機動車為保險對象,以被保險人對在交通事故中依法對第三者應負的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保險。具體來説就是所有由於投保機動車造成第三者法定應負的損害賠償都屬於保險利益的範圍之內。在現實生活中,投保人、實際駕駛人常常不一致,因此,投保人締約保險合同所追求的保險利益,決不僅僅在於保障自己的責任利益,還應該包括機動車的實際駕駛者等一切有可能對外承擔責任的主體的責任利益,因而合法的車輛借用者也應當被認定為被保險人。

2、我國有關法律法規也印證了以上對於被保險人範圍的推定。按照《保險法》第十二條之規定,被保險人是其財產或者人身受保險合同保障,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可以是被保險人。由此可見,被保險人並不僅僅侷限於投保人,還應當包括受保險合同保障的人。此外,我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將被保險人定義為投保人及其允許的合法駕駛人。因此,我們完全可以將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項下的被保險人解釋為投保人及其合法的實際駕駛人。所以即使是借別人的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也應當賠付。

二、相關法律規定: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十三條,簽訂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合同時,投保人不得在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之外,向保險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條件的要求。 檢索報告

簽訂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合同時,保險公司不得強制投保人訂立商業保險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條件的要求。

第十四條,保險公司不得解除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合同;但是,投保人對重要事項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除外。

投保人對重要事項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保險公司解除合同前,應當書面通知投保人,投保人應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5日內履行如實告知義務;投保人在上述期限內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公司不得解除合同。

綜上所述,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和費率之外,當事人不得向保險公司提出其他附加條件,交通事故保險賠償的時限,保險公司應當自收到被保險人提供的證明和資料之日起5日內做出決定,保險公司接到公安機關要求保險公司墊付醫療費通知書;保險公司應當及時送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