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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沒賠償前定責後續賠嗎

交通事故沒賠償前定責後續賠嗎

一、交通事故沒賠償前定責後續賠嗎

通事故沒賠償前定責後續是可以賠償的。拿到事故認定書意味着責任認定完畢,但是一般事故各方的賠償尚未終結。後續還包括:

1、處罰執行

交通管理部門對事故當事人進行行政處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依據有關規定,對肇事責任人予以警告、罰款、吊扣、吊銷駕駛證或拘留的處罰。

2、損害賠償調解

對損害賠償進行調解。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公安交管部門可以在雙方當事人申請的情況下,就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進行為期10天的調解。

受害方向人民法院起訴。對於當事人不同意調解,或者在法定的調解期限內未達成調解協議的,受害方可向法院起訴,以此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二、交通事故認定中沒有責任的一方也要賠償嗎

發生交通事故後,先由交通部門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然後根據責任認定書確定事故當事人的責任。但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並不是對民事賠償責任的劃分,即使在認定書上認定為無責的一方,也是有可能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的。

交通部門出具的事故認定書是對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經過、形成原因、當事人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等進行確認。《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四條規定,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等基本情況;

(二)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經過;

(三)道路交通事故證據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當事人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名稱和日期。

三、人傷交通事故未結案先理賠可以嗎

先去結案,按照責任劃分再理賠。發生了保險公司的承保範圍內的事項,可以主動向保險公司索要理賠,具體可參考簽訂的保險合同

保險會理賠,由於調解失敗,訴訟時效可以交警製作的終結調解書之日起計算。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損害的,訴訟時效的期間是1年。訴訟時效起算的時間是:

1、協商損害賠償爭議,但未達成協議的。

(1)自行協商,但未達成一致的,從達不成一致意見之日起計算;

(2)交警適用簡易程序當場調解,但未達成一致的,從接到交警當場製作的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計算;

(3)交警適用一般程序調解,但未達成一致的,從接到交警製作的終結調解書之日起計算。

2、協商損害賠償爭議,達成一致,但一方到期不履行的,從協議書約定履行的時間屆滿之日起計算。

3、未協商損害賠償爭議的。

(1)未達到傷殘的,從醫療終結時間屆滿之日起計算;

(2)達到傷殘的,從傷殘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計算;

(3)死亡的,從辦案機關通知屍體火化時間屆滿之日起計算;

4、肇事逃逸的,從接到交通警察製作的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或者從確定車輛所有人、實際支配人和肇事人之日起算。

5、未在事故現場報警,事後請求交警隊處理,交警隊決定不予受理的,從接到交警隊送達的不予受理通知書之日起計算。

6、需要康復治療、後續治療的,從康復和後續治療費實際發生之日起計算。

7、其他未列情形的,從接到相關的法律文書之日起計算。

針對交通事故沒賠償前定責後續賠不賠償給大家詳細的介紹,那麼就是可以後續賠償,同時提供的相關流程的介紹和保險方面的介紹,希望能夠幫助大家解決交通事故賠償問題的相關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