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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交強險的賠償範圍有哪些?

一、人保交強險的賠償範圍有哪些

人保交強險的賠償範圍有哪些?

交強險是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汽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在全國範圍內實行統一的責任限額。責任限額分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醫療費用賠償限額、財產損失賠償限額以及被保險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交強險責任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在保險期間(通常為1年)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

二、司法解釋

交強險的強制實施肯定是有它的必要性,可以使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賠償得到保障,促進道路交通安全。交強險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時和基本的保障,購買是必要的。所以説所有的車主都必須進行投保。交強險在賠償的時候,會涉及到一個財產損失,車主們需要明確這個財產損失的定義是什麼,財產損失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直接造成事故現場受害人現有財產的實際損毀。如果是是被保險車輛內自己東西的丟失或者説財產的損失,是不在交強險內賠償範圍的。

交強是國家強制規定買的 ,是建立在“以人為本”的基礎上,所以在有責的情況下,是要賠付12萬的死亡傷殘 1萬的醫療費用 2000的財產損失,無責也是要賠的,無責是1.1萬的死亡傷殘,1000的醫療費用,100的財產損失。

還有一個是賞優罰劣的原則,以5座的客車為例,第一年保費是950,如果沒有出險,沒有用交強險進行賠付,第二年是855(下浮10%),第三年是760下浮20%). 如果 第一年出險了,用了交強險賠付,第二年是950,如果多次出險,就是1045(上浮10%)。

每家公司都不能拒保交強險,而且只有買了交強險才能上路,才能年審,商業險才會有效。

交強險是國家對機動車輛在道路上行駛時必須需要購買的強制保險,目的在於保護車輛的安全行駛,並對可以發生的交通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進行賠償。需要注意的是,交強險是有限額的,如果超過了賠償的限額,剩下的部分則應當由事故責任方進行賠償或者第三方保險公司進行賠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