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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同責對方輕微傷誤工費怎麼計算?

交通事故同責對方輕微傷誤工費怎麼計算?

一、交通事故同責對方輕微傷誤工費怎麼計算?

誤工費,是根據當事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的,它包括兩部分,一是傷者本人治療創傷造成誤工發生的費用,二是交通事故當事人及其親屬或委託代理人來隊處理交通事故誤工造成經濟減少的費用,傷者本人的誤工時間根據當事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治證明確定,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最終憑定傷殘的前一日,傷殘評定時機:按照國家標準《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程度評定》(GB18667-2002)的有關規定確定,目前公安部正在起草《人身損害受傷人員誤工損失日評定通則》待其發佈後,即可按其規定計算誤工時間。

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當事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當事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河北省相同或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其計算公式:誤工費賠償金額=誤工收入(元、月)×誤工時間

1、有固定收入人員的誤工費賠償金額=正常情況下勞動工作收入-事故受傷後的勞動收入

2、無固定收入人員的誤工費賠償金額=最近三年收入總和÷3年÷12個月×誤工時間,或受訴法院所在地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誤工時間

二、什麼是道路交通中的誤工費?

誤工費是指賠償義務人應當向賠償權利人支付的受害人從遭受傷害到完全治癒這一期間(誤工時間)內,因無法從事正常工作而實際減少的收入。誤工費包括:工資、資金、津貼、課酬等。誤工費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職工作收入。須以“實際減少”的收入賠償依據(差額賠償原則)。如:受害人為某些單位人員時,其因受傷而誤工時,單位並不一定會扣發部分或全部收入。受害人為企業經營者時不包括其所喪失的企業經營利益損失。

誤工天數的計算

固定收人誤工時間一般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但受害人因傷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故誤工時間的計算分兩種:

1、受害人因傷住院或在家休養但未定殘的,誤工時間根據病歷本或住院小結中醫囑的休養時間為準,從交通事故發生之日計至休養終結之日。

2、受害人因傷住院並定殘的,誤工時間從交通事故發生之日計至定殘日前一天。

在交通事故處理的過程中,不管雙方是否為全責還是部分責任,都需要及時聯繫保險公司和交通執法人員進行理賠和責任準確劃分。當事人若是在工作期間發生交通事故的,還需要誤工費的計算,計算需要按照上述的標準進行,不得隨意私自規定和訛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