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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被撫養人生活費怎麼算

交通事故被撫養人生活費怎麼算

交通事故被扶養人就是指在交通事故中受到傷害導致不能工作或者造成殘疾的受害者,責任方對被撫養人有給予生活費的義務。那麼交通事故被撫養人生活費怎麼算呢?下面就跟小編一起來具體瞭解一下吧。

確定被撫養人範圍

未成年人;

沒有勞動能力又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人;

60週歲以上的老人;

被撫養人生活費計算賠償標準

根據撫養人死亡或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按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或農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

承擔的份額

有數個撫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自己依法應承擔的部分。

賠償總數額的限制

被撫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或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賠償期限的計算

被撫養人是未成年人的,計算至18週歲;被撫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例如殘疾的無勞動能力的成年人)計算20年;60週歲以上75週歲以下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去一年;75週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賠償方式

被撫養人生活費的賠償方式有兩種方式,一種是一次性賠償,另一種是定期(分期)賠償。一般情況下都是一次性賠償。

被撫養人生活費計算方式

未成年人(18週歲以下的)被撫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或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乘以(18-被撫養人實際年齡)除以被撫養人的人數乘以賠償指數(傷殘的乘以傷殘指數,死亡的乘以100%)

18-60週歲的被撫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或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乘以20除以被撫養人的人數乘以賠償指數(傷殘的乘以傷殘指數,死亡的乘以100%)

60-75週歲的被撫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或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乘以(20-被撫養人實際年齡-60)除以被撫養人的人數乘以賠償指數(傷殘的乘以傷殘指數,死亡的乘以100%)

75週歲以上的被撫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或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乘以5除以被撫養人的人數乘以賠償指數(傷殘的乘以傷殘指數,死亡的乘以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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