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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機事故 賠償 交強險賠償標準是什麼?

農機事故賠償交強險賠償標準是什麼?

農機事故 賠償 交強險賠償標準是什麼?

第八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台地區),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交強險合同約定對每次事故在下列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

(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

(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

(四)被保險人無責任時,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和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用、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和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醫藥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合理的後續治療費、整容費、營養費。

2009年2月1日起,國內保險行業在全國範圍正式實施“交強險財產損失互碰自賠處理機制”。有交強險的車輛互碰如果只有不超2000元車損、各方都有責任並同意採取“互碰自賠”的,就可以適用這一理賠處理機制。此舉大大簡化了交通事故的處理程序,車主在索賠時也無需往返奔波,省時又省力,無疑是一條車險理賠的“綠色通道”。

死亡傷殘費包括:喪葬費、死亡補償費、辦理喪葬事宜的交通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通過判決或調解產生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購買商業險的話建議購買商業三責險、車損險、車上人員責任險、和不計免賠險。三責險是對交強險的補充,車損險的話保障本車,車上人員險保本車上的人,不及免賠能在你負全部責任時全部賠償。

農機屬於機動車的範疇之內,在交強險的賠償條令當中對其做出了明確規定。車輛受損的情況以及人員的傷亡情況是賠償金計算的最為直觀的條件。在賠償的金額當中還應當包括醫藥費用、誤工費、營養費等項目。並且交強險也有着一定的賠償範圍與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