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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身亡後贍養費怎麼賠償?

交通事故身亡後贍養費怎麼賠償?

一、交通事故身亡後贍養費怎麼賠償?

交通事故身亡後贍養費如何賠償就要看被扶養人實際的情況;

根據《最高法關於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二十八條規定: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週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二、交通事故賠償是怎麼樣的?

1、損害賠償

人身損害是交通事故中對受害人的人身造成的損害,需要就醫治療或休息而支付各種費用。根據《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17條的規定,人身損害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計算人身損害賠償標準根據各個類別的特性以及法律相關規定,單獨計算。比如醫療費的計算標準,按照受害人的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並參照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或者法醫鑑定等進行認定。

2、致殘賠償

因交通事故致殘的,根據傷殘認定的等級不同,也會有不同的賠償標準,但一般均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等。

3、死亡賠償

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無疑應歸為嚴重交通事故一類,雖然生命的價值無法用金錢來衡量,但一條鮮活生命的逝去並不是人生的終結,隨之而來還有殯葬、被撫養人生活等事宜亟待解決,因此,需要全面瞭解死亡賠償項目與相關標準。

受害人死亡的,除了賠償人身損害造成的各類費用之外,還應當賠償喪葬

綜合上面所説的,交通事故如果導致受害者死亡的,那麼賠償義務人就需要給予死者直系親屬相應的費用,但對於應該要如何支付就要看被扶養人實際的情況,年齡越大一般所受到的賠償就會越低,但如果不矛支付這筆金額的話,那麼受害方是有權利起訴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