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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保額內用車主賠償嗎

交通事故在保額內用車主賠償嗎

一、交通事故在保額內用車主賠償嗎?

交通事故在保額內可能也需要車主自己賠償,汽車交強險拒絕賠償的情形:下列損失和費用,交強險不負責賠付:

1、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的;

2、駕駛人醉酒駕車的;

3、被保險機動車在被盜搶期間肇事的;

4、被保險人故意製造交通事故的。

二、交強險理賠額度

一)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責任的賠償限額

1、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0元人民幣

2、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0元人民幣

3、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人民幣

二)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

1、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元人民幣

2、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元人民幣

3、財產損失賠償限額:100元人民幣

當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損失和被保險人的所有財產及被保險機動車上的財產遭受的損失等部分情況是不在交強險的賠償和墊付範圍內。

三、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相關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當事人生理、精神狀況、人體損傷、屍體、車輛及其行駛速度、痕跡、物品以及現場的道路狀況等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五日內指派或者委託專業技術人員、具備資格的鑑定機構進行檢驗、鑑定。檢驗、鑑定應當在二十日內完成;

需要延期的,經設區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十日。檢驗、鑑定週期超過時限的,須報經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

應該説只要在保險公司理賠範圍之內的,整體計算下來的財產損失也沒有超過理賠額度的情況下,就不需要車主自己賠償了。比如交強險在投保人有責的情況下,最多賠償12.2萬元人民幣,給對方造成的財產損失一共是10萬元的話,可以全部走交強險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