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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交付路段交通事故屬於哪裏處理

未交付路段交通事故屬於哪裏處理

一、未交付路段交通事故屬於哪裏處理

未交付路段發生交通事故屬於非道路交通事故,在事故發生地的警暑處理,參照交通法規

交通警察適用簡易程序對道路交通事故的處理

1、處理事故的人員

適用簡易程序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處理。

2、現場處置

交通警察適用簡易程序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時,應當在固定現場證據後,責令當事人撤離現場,恢復交通。拒不撤離現場的,予以強制撤離;對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交通警察應當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

3、交通事故認定

撤離現場後,交通警察應當根據現場固定的證據和當事人、證人敍述等,認定並記錄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機動車駕駛證號、聯繫方式、機動車種類和號牌、保險憑證號、交通事故形態、碰撞部位等,並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由當事人簽名。

4、賠償調解

當事人共同請求調解的,交通警察應當當場進行調解,並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記錄調解結果,由當事人簽名,交付當事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調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載明有關情況後,將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付當事人:

(1)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

(2)當事人拒絕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簽名的;

(3)當事人不同意調解的。

二、被小汽車撞傷應該怎麼賠償?

如果被小汽車撞傷,車主應陪同受害人到醫院進行檢查,並且支付當事人治療創傷的一列醫療費。

車禍賠償項目及計算方法:

1、醫療費。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結案後,仍需繼續治療的,按照治療的必要費用給付。

2、誤工費。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3倍以上的,按3倍計算。

3、住院伙食補助費。對住院治療的傷、殘者,應按照實際住院天數賠償伙食補助費。其計算標準,按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4、護理費。傷者住院其間,需要人員護理的,應有醫院證明,對護理費應予賠償。護理費的計算方法是: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誤工費的規定計算;無收入的,按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這裏所説的“無收入的”,是指本人生活來源主要或者全部依靠他人供給,或者仍然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維持正常生活。

5、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徵税費計算。自定殘之時起,賠償20年。但50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則減少1年,最低不少於10年;70週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6、喪葬費。按交通事故發生地的喪葬費標準支付。

7、死亡補償費。按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補償10年。對不滿16週歲的,年齡每少1歲減少1年;對70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但二者最低均不少於5年。此項補償費由死者的法定繼承人或依法享有繼承權的人領取。如沒有繼承人,其他人員不得申請和領取死亡補償費。

如果被小汽車撞傷,車主應陪同受害人到醫院進行檢查,並且支付當事人治療創傷的一列醫療費。如果受傷情況比較嚴重的,需要進行住院的,則需要向其支付住宿費以及相應的誤工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