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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車主不先行墊付怎麼辦?

肇事車主不先行墊付怎麼辦?

肇事車主不先行墊付怎麼辦?

肇事司機不給墊付醫藥費並不犯法,這是屬於民事糾紛,建議向法院起訴肇事司機、車主和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先由承保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擔。

二、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六條 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者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

(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

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全責方不願意先行墊付費用的情況,可能會是有三種情況:

一是,本身可能就是沒有保險,或是僅有交強險,由於事故的後果,較為嚴重,賠償能力有限;或是根本就無法承擔賠償責任。

二是,害怕受害方漫天要價,採取推辭,消極地對待善後事宜;

三是,在事故中可能自己也受到了傷害,或是因 自己先違法,後肇事,而致使保險公司拒賠,等等。

通常在實際中,作為受害者只能是通過交警隊的主辦警官出面,為你作出協調,責令加害方積極面對事故的善後,併為之為你墊付費用。不過,為讓自己的損害程度降到最小,如果自己在經濟方面不存在問題,也可以自己先行墊付費用,積極治療和及時維修車輛,為早日結案創造條件。畢竟通過公了的交通事故的案子,對方是無法逃避賠償責任的。最終,你還能保持着起訴對方的正當權利,通過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交通事故的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六章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

第四十八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九條 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五十條 當事人之間已經以買賣等方式轉讓並交付機, 動車但未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一條 以買賣等方式轉讓拼裝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由轉讓人和受讓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五十二條 盜竊、搶劫或者搶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由盜竊人、搶劫人或者搶奪人承擔賠償責任。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墊付搶救費用的,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第五十三條 機動車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該機動車參加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機動車不明或者該機動車未參加強制保險,需要支付被侵權人人身傷亡的搶救、喪葬等費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墊付。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墊付後,其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綜合上面所説的,肇事車主如果是全責的話,那麼就要承擔起所有的費用,不管這個費用是否可以報銷都需要先把傷者醫好,這樣才是屬於合法的,如果拒付,那麼受害方就可以直接走法律的程序,來保護自己的合法利益和權益,從而得到自己應有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