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車停路邊被撞怎麼處理?

車停在路邊如果被撞應該如何處理呢?

車停路邊被撞怎麼處理?

根據我國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中的第八條,如果發生交通事故存在下面的情況,應該立即報警,然後馬上驅散周圍人羣對案發現場保持原樣的狀態等待警察到來勘察現場:

(一)因為交通事故造成有人死亡或者是受傷的;

(二)因為交通事故造成公共設施受到損壞,也對雙反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當事人對原本的事實有意見或者是覺得有爭議,包括當事人對已經發生的事實沒有意見雙方也沒有爭議,但是雙方的定責以及賠償沒有協商好造成雙方不滿。

(三)汽車沒有前後沒有車牌、車上沒有貼明車輛檢驗合格的標誌、沒有貼上車輛保險的標誌;

(四)車上放置是危險物品,容易爆炸的化學物品、有毒性的、有病原體傳染疾病的等等車輛;

(五)車輛碰撞到公共設施,對公共財產造成極大損失,對其他車輛造成交通不便的;

(六)駕駛汽車的人沒有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合法機動車駕駛證件;

(七)駕駛汽車的人有酒駕、醉駕或服用了國家強制管理的治療精神問題的藥物或使用了麻醉藥品,致使駕駛人神志不清,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極大威脅;

(八)當事人僅憑自己的一己之力無法移動車輛。

如果由於車子停在路邊被撞造成事故,對被撞車輛的主人直接造成損失,並且車子符合上面規定的第二點到第五點的情況其中之一,車子可以移動,被撞車輛的當事人可以報警,但是在報完警之後,應該在確定保證安全的情況下把現場事故造成的痕跡保存下來或者是拍照也可以,在拍照保留證據的期間可以把車子移動到不影響交通的地方,等待警察到來勘察現場以及車子的受損情況,再與雙方商討定責、以及如何賠償車輛損失的事情。

標籤:車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