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車輛交通 > 交通違章

車停路邊被撞責任怎麼劃分

車停路邊被撞責任劃分要分情況。車輛停在路邊被撞的,如果停車沒有影響地其他車輛出行的,停車人不需要承擔責任,全部由致害人承擔責任;如果有影響其他車輛的正常通行,比如違停或者是佔用應急車道等,一般要承擔次要責任,在保險責任範圍內由保險公司承擔賠償。

車停路邊被撞責任怎麼劃分

《最高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六條

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者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標籤:責任 劃分 車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