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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交通事故賠償標準2021年是怎樣計算的

廣東省交通事故賠償標準2021年是怎樣計算的

一、廣東省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是怎樣計算的

1、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傷殘係數×賠償年限。

2、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喪葬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4、被扶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撫養年限。

5、住院伙食補助費=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

6、醫療費賠償金=診療費 醫藥費 住院費 其他。

7、誤工費=受害人誤工收入(天/月/年)×誤工時間。

8、護理費=醫療當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

9、殘疾輔助器具費=適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費用。

10、交通費=實際發生的合理費用。

11、住宿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標準×住宿時間。

12、營養費=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13、直接財產損失費=受損壞的財產的直接損失(需鑑定)。

14、精神損害費=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判決(原則上以構成傷殘為基礎)。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損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險公司對承保車輛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所依據的標準。交通事故中賠償義務人給予受害者的賠償項目包含: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康復費、後續治療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等,每個省市的賠償標準都不統一。廣東交通事故賠償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統計部門公佈上一年度相關統計數據確定。因此,當事人在計算廣東交通事故各項賠償金額時應查清事故發生地當年相關數據,以便於確定賠償項目計算標準。

交通事故發生後,應對交通受害人員進行救治,確保受害人員的人身安全。在治療期間,應收集交通案件的證據和治療費用證明,治療後,按照實際情況要求對方賠償自身的實際損失,符合我國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