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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壓傷腳掌如何處理?

交通事故壓傷腳掌如何處理?

一、交通事故壓傷腳掌如何處理?

先由保險公司賠償,不足部分按以下情況而定:

其一,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其二,有證據證明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

其三,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其四,交通事故的損失是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交通事故的賠償標準

(一)醫療費: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結案後確需繼續治療的,按照治療必需的費用給付。

(二)誤工費: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營同行業的平均收入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四)護理費:傷者住院期間,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無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

(五)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賠償二十年。但五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於十年;七十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六)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製補償功能的器具的,憑醫院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七)交通費:按照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八)住宿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交通事故中如果自己受到了傷害,那麼就有權利要求肇事方給予賠償,但申請賠償也是有法律條款的,如出現了傷殘情況,那麼就可以申請做傷殘的鑑定,這樣自己不僅可以得到其它醫療費用的賠償,還能得到傷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