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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238判緩刑有多大可能?

醉駕238判緩刑有多大可能?

一、醉駕238判緩刑有多大可能?

醉駕238判緩刑有多大可能,是無法判斷的,具體應當是根據情節的嚴重程度以及被告人的悔罪態度來判斷。緩刑只對酒精含量在120mg/100ml以下,無以下從重情節、且認罪的被告人適用:對酒精含量在120mg/100ml以上的,或者具有前款10種從重情節的被告人,不適用緩刑。對未成年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條緩刑適用條件的,適用緩刑。

緩刑只對酒精含量在120mg/100ml以下,無以下從重情節、且認罪的被告人適用:

(1)造成他人重傷或者死亡,尚未構成交通事故罪的;

(2)在高速公路上醉酒駕駛的;

(3)醉酒駕駛營運客車(公交車)、危險品運輸車、校車、單位員工接送車、中(重)型貨車等機動車的;

(4)醉酒在城市道路上駕駛工程運輸車的;

(5)造成他人輕傷且負有主要責任的;

(6)無駕駛汽車資格醉酒駕駛汽車的;

(7)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汽車而駕駛的;

(8)在被查處時逃跑,或者抗拒檢查,或者讓人頂替的;

(9)在訴訟期間拒不到案或者逃跑的;

(10)曾因酒後、醉酒駕駛機動車被處罰的。

《刑法》第七十二條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二、緩刑適用的限制條件是什麼?

緩刑適用的限制條件是指法律明文規定限制緩刑適用的情形。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只有在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的情況下,才可以適用緩刑。這可説是緩刑適用的限制條件。這主要是考慮到累犯的主觀惡性較大,適用緩刑不利於其教育改造,所以不管他們被處罰的輕重,都不能適用緩刑。

喝完酒之後駕駛機動車輛,應當是根據血液當中酒精含量來判斷是否構成危險駕駛罪,當然了,即使構成危險駕駛罪,也有可能會被適用緩刑的,具體的應當是根據《刑法》當中的緩刑適用條件來作出判斷的,比如説犯罪嫌疑人的認罪態度比較好,對於社會也不會產生較大的危害,都是可以判處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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