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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績獎金是否屬於工資?

業績獎金是否屬於工資?

一、業績獎金是否屬於工資?

1、業績獎金屬於工資

《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四條 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

(1計時工資;

(2)計件工資;

(3)獎金;

(4)津貼和補貼;

(5)加班加點工資;

(6)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2、獎金是指支付給職工的超額勞動報酬和增收節支的勞動報酬。包括:

(1)生產獎;

(2)節約獎;

(3)勞動競賽獎;

(4)機關、事業單位的獎勵工資;

(5)其他獎金。

3、根據有關規定頒發的發明創造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獎以及支付給運動員、教練員的獎金不列入工資總額的範圍。

二、工資數額超過多少需要納税?

1、個税起徵點是5000元,工資個税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税額=(工資薪金所得-“五險一金”-扣除數)乘以適用税率-速算扣除數。

2、個税專項附加扣除如下

(1)繼續教育

納税人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學歷(學位)教育期間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扣除。同一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過48個月。納税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3600元定額扣除。

(2)大病醫療

在一個納税年度內,納税人發生的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用支出,扣除醫保報銷後個人負擔(指醫保目錄範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由納税人在辦理年度彙算清繳時,在80000元限額內據實扣除。

(3)子女教育

納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工資的組成範圍是法定的,根據規定,除了支付給運動員、教練員的獎金,以及頒發的發明創造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之外的獎金,都屬於工資的範疇。這些獎金與計時、計件等工資一起,若是超過五千元,職員則需要依法納税。

標籤:獎金 工資 業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