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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陪償誤工費證件證據有哪些?

交通事故陪償誤工費證件證據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陪償誤工費證件證據有哪些?

(一)提供證明收入狀況的證據

1、《收入證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單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資表和營業執照副本的複印件,並加蓋單位公章。內容包括受害人在單位的工作時間、職務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資。

2、《收入狀況證明》 沒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時間(前三年)收入狀況證明。內容包括從事的行業、工作所在地、工作內容,並提供相關政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

(二)提供證明誤工時間的證據

1、《病歷》或者《出院小結》。 正常情況下,應當根據醫療機構的病歷或者出院小結。內容包括即醫療機提出的建議休息時間、需要加強營養、需要專人護理的建議。

2、《誤工證明》 所在的工作單位可出具受傷人員誤工時間的證明,並加蓋單位公章。

3、《誤工期司法鑑定書》 即關於誤工時間的司法鑑定文書。可申請司法鑑定機構對誤工期長短進行鑑定,憑鑑定文書確定誤工時間。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的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二、交通事故中的人身損害賠償項目和標準是怎樣的?

人身損害是指交通事故中對受害人的人身造成的損害,需要就醫治療或休息而支付各種費用。根據規定,人身損害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計算人身損害賠償標準根據各個類別的特性以及法律相關規定,單獨計算。比如醫療費的計算標準,按照受害人的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並參照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或者法醫鑑定等進行認定。

對於上述人身損害賠償請求,賠償義務人應予以賠償,有異議的,有賠償義務人承擔舉證責任,舉證不能的,有賠償義務人承擔不利後果。

因此,如果是出現了交通事故導致了誤工,那麼是可以要求賠償誤工費用的。而如果要求賠償誤工費用,首先需要提供的證據就包含了當事人的確是存在着具體工作的證明。這個可以由工作單位來開具,然後由當事人提供公司或者是自己原來收到工資渠道的一張收入狀況的證明。經過這些證明,可以要求責任方承擔誤工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