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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拘役住酒店可以嗎?

一、 醉酒拘役住酒店可以嗎

醉酒拘役住酒店可以嗎?

(一)、不可以住酒店,犯罪者由公安機關在就近的看守所執行拘役。這裏所説的就近執行,是指由犯罪分子所在地的縣、市或市轄區的公安機關設置的拘役所執行,沒有建立拘役所的,可在公安機關的看守所執行。

(二)、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每月可回家一至二天,而且可酌量發放給勞動報酬。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回家的天數,應當計算在刑期之內。同時要組織他們參加生產勞動,並根據他們的勞動表現,等情況酌量發放給報酬。需要注意的是,這裏規定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不是必須發給報酬。這與被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勞動中同工同酬的規定,是有差別的。

(三)、被判處拘役刑的犯罪分子,其在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之前羈押一日可折抵刑期一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十三條: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在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二、醉酒導致交通事故如何處罰

醉酒駕駛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要給予刑事處罰和行政處罰,交通事故不嚴重的,按危險駕駛罪處罰,行政處罰是吊銷駕駛證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三)、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四)、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醉酒拘役是公安機關對犯罪分子短期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執法行為,拘役的地點通常在案發地就近的看守所,由於看守所離公安機關距離較近,便於對犯罪分子的管制,拘役期間可以定期回家,但是不能住酒店或者其他公共場所。

標籤:拘役 醉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