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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沒發生事故拘役嗎?

醉駕沒發生事故拘役嗎?

一、醉駕沒發生事故拘役嗎?

醉酒駕駛機動車輛的,構成危險駕駛罪;可處拘役,並處罰金。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即最少判刑為其1個月的拘役。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危險駕駛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第四十四條 醉駕沒有事故被判拘役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醉駕從重處罰的情形有哪些?

醉駕從重處罰的情形包括:

1.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4.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5.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的;

6.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後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以及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對醉駕者不得直接逮捕,對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取保候審尚不足以防止社會危險性的,才能予以逮捕。

有些駕駛人員往往心存僥倖,在醉酒的情況下還開車上路,發生了交通事故不僅僅給他人的身體和財產造成了損害,同時自己也要付出一定的代價,會被追究刑事責任被判處拘役,判處拘役後會留有案底會給個人帶來影響。

標籤:醉駕 事故 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