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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賠償金家屬該怎麼分

交通事故賠償金家屬該怎麼分

一、交通事故賠償金家屬該怎麼分

交通事故中賠償金的分配比例問題是家屬一般情況下可以均等的分割。

能均等分割賠償金的家屬主要就是逝者的父母、子女和配偶,如果交通事故並沒有導致受害者死亡,那賠償金是直接賠給受害者本人的,其另外家屬無權要求分割。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原則上應由家庭生活共同體成員共同取得,當事人未請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動予以分割,當事人請求分割且賠償協議未明確賠償項目,應視為是對權利人物質損失與精神損害的混合賠償。

在分割該筆賠償金前,應扣除已實際支付的喪葬費用,並優先照顧被撫養人的利益,剩餘部分的分配應根據與死者關係的親疏遠近、與死者共同生活的緊密程度及生活來源等因素適當分割,而非等額分配。

二、交通事故賠償哪些費用

如果對事故責任不服應該在接到事故認定書後三日內向上級交管部門申請複核,各地、本人的情況不同賠償數額相差懸殊,根據本人的實際情況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還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精神損失費等。

具體數額根據實際花銷的票據、證據,收入情況,誤工時間,傷殘等級、户口,當地統計數據,生活水平等計算,計算出的總數在對方車輛交強險限額內的由保險公司全額賠償,超過的部分由事故各方按照事故責任比例賠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在交通事故中,賠償金應該支付給受害人本人,是不能打入其他人銀行賬户上的,只有在受害人本人簽訂或者按手印的情況下,同意他人代理領取,或者同意轉入其他賬户。那麼是可以轉入受害人同意的賬户上,或者由授權代理人領取的。都是按照受害人的意願進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