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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經濟糾紛提請仲裁怎麼寫?

一、在我國經濟糾紛提請仲裁怎麼寫?

在我國經濟糾紛提請仲裁怎麼寫?

(一)標題

首頁居中寫“仲裁申請書”

(二)當事人基本情況

內容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電話等。

(三)案由

概括寫明因為何事申請仲裁。

(四)仲裁請求

寫明申請仲裁的具體事項、要求達到的最終目的。

(五)事實和理由

要求概括敍述經濟糾紛的事實經過,説明請求仲裁的法律依據,指出有關證據、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等。

(六)尾部

尾部的內容包括:呈送仲裁機構名稱,按信函格式寫“此致”“仲裁委員會”;署名、簽章和日期;

附件包括:(1)本仲裁申請書;(2)書證;(3)物證;(4)證人姓名、住址。

二、經濟糾紛可以申請仲裁嗎?

經濟糾紛可以仲裁。仲裁是指雙方當事人在糾紛發生之前或發生之後達成書面的仲裁協議,自願將他們之間的糾紛提交給雙方同意的仲裁機構進行審理並作出裁決,以解決糾紛的方法。我國經濟仲裁的受案範圍十分廣泛。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申請仲裁。

經濟仲裁第三者成為雙方選定的仲裁人(亦稱公斷人),或為仲裁機構。

經濟仲裁至少可以適用於以下兩個領域:

1、涉外經濟仲裁。主要處理國際貿易中帶有涉外因素的民商事爭議。我國政府也在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內設立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現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和海關仲裁委員會,負責解決對外貿易和遠洋運輸中產生的一切爭議。

2、國內經濟仲裁。專門解決業主與僱傭者,承包人與發包人、專職開業醫生與病人之間有勞資關係,權利、利益等的爭議。

經濟仲裁是一種和平解決經濟糾紛的方法,經濟合同的當事人雙方發生爭議時,如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當事人一方或雙方自願將爭議的事項或問題提交給雙方同意的第三者依照專門的仲裁規則進行裁決,由其作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的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