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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日加班無加班工資可以調休嗎?

不可以,在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向在此期間加班的勞動者支付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並且不得以調休等方式代替。

節日加班無加班工資可以調休嗎?

一般情況下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單位需要給員工放假,這是國家規定的,同時在放假期間也是需要支付員工相應的工資報酬。然而在此期間單位可能需要安排員工加班,當然我們知道加班之後如果進行了調休的話,可以不用支付加班費。那麼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可以調休嗎?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按照《勞動法》第40、44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安排加班的,應當按不少於工資300%的標準發放加班工資;在休息日安排加班的,可以調休,不能調休的按不少於工資200%的標準發放加班工資。所以,法律沒有規定法定節假日加班調休的問題。

法定假日,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須在正常支付員工工資的基礎上,按不低於員工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資。也就是説,10月1日、2日、3日三天,加班費按3倍標準執行,同時,由於3日出現法定假重疊情況,將中秋節假調至6日,因此6日應當視同為法定假日,加班工資按3倍計算。

除了國家法定假期以外,港澳部分優秀企業也會有內部的福利假期:例如公司的成立日、週年慶、甚至是工齡達到一定程度的無條件“帶薪假期”。也就是享受假日的同時,還享有正常薪水待遇。公司福利假期一般沒有固定日期,只有固定天數,由員工根據自己的需要安排放假日。“近年來,也有少數港澳企業將福利假期引入其在中國的分公司,如澳門元盛國際投資有限公司的福利假期,除了工齡帶薪假期外,還有男性產假、旅遊假等。”由於福利帶薪假期不同於國家法定假日,如果員工放棄福利假期,將不會得到加倍工資的補償。法定節假日工資計算

法定節假日期間安排勞動者加班,應當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日工資按平均每月計薪天數21.75天折算,小時工資在日工資基礎上除以8小時。

雖然我國規定了單位安排員工加班如果日後進行了調休的話則可以不用支付加班費,但這僅僅是針對週末加班的情況。也就是説在平時或者法定節假日要求員工加班了之後,也是可以進行調休的,但此時調休了之後同樣也是需要支付員工相應的加班費才行。

用人單位可以安排加了班的員工調休,但調休之後仍舊是需要支付加班費的,這與週末安排加班可以用調休替代加班費的情況不一樣。而要是單位在法定節假日安排調休,但不支付加班費的,這樣的行為無疑就是違法的。

我國的法律法規是嚴格的保護我國的勞動者的權益的,其中就是包括了勞動者的休息休假的權益的,需要注意的是,其實用人單位在安排勞動者加班之後,是可以安排勞動者調休的,但是調休代替加班費的,此時是不適用與法定節假日的加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