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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將員工辭退賠償金要交税麼?

一、公司將員工辭退賠償金要交税麼?

公司將員工辭退賠償金要交税麼?

根據實際的情況來確定,公司將員工辭退,很多時候要支付經濟賠償金,如果超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三倍,則應當繳納個税,公司支付之前扣税。賠償金在三倍工資之內的,不用繳納個税。公司辭退員工,在辦理解除勞動關係的時候,就應當一併支付經濟賠償。

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徵個人所得税;超過的部分按照《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徵收個人所得税問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税。

對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換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由用人單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若勞動者工資高於社平三倍的,則最多付給12個月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二、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按照什麼基數計算?

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故應當是應發工資。

勞動者的以下勞動收入不列入經濟補償金基數的範圍:

1、勞動保護費用,如工作服、解毒劑、清涼飲料費用等;

2、按規定未列入工資總額的各種勞動報酬及其他勞動收入,如創造發明獎、國家星火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獎、中華技能大獎等,以及稿費、講課費、翻譯費等。

公司沒有正當理由將員工辭退的,需要支付經濟賠償金。如果拿到的賠償金數額較大,超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的三倍的,應當繳納個税。用賠償金扣去個税的起徵點,餘下的部分按照適用税率計算應納税額。公司都會在發放之前扣税。

無故的辭退員工那麼用人單位就需要支付一筆經濟補償,但對於這筆補償也是在支付個税的範圍之內,只要超過了當地工資收入的三倍標準,那麼就會進行支付,所以,納税是屬於納税人應該要盡到的義務,這樣才能保障到各自的權益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