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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肇事逃逸負全責嗎?

一、電動車肇事逃逸負全責嗎?

電動車肇事逃逸負全責嗎?

電動車肇事逃逸是否負全責,應當是根據交警部門所出具的責任認定書為準。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電動車肇事逃逸後,不構成犯罪的,依法對肇事逃逸者處以行政拘留15天、罰款二百元到二千元。

當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因而,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機可能無責任或只有部分責任,但如果逃逸,導致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司機要承擔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構成犯罪,要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

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第九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二、交通肇事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交通肇事罪的構成要件有以下這些:

1、主體上,年齡達到16週歲同時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就可以成立本罪。

2、客體上,是對交通運輸安全的侵犯。

3、主觀上,行為人是出於過失導致發生了嚴重交通事故。

4、客觀上,表現為在交通運輸活動中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在當代的社會,電瓶車如果存在着肇事逃逸這種情況的話,也是需要按照我們國家《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的行政法律規範對此進行一定的懲罰,民事賠償部分需要負擔的責任的話,應該是根據交警部門所出具的責任認定書來確定。以此為依據確定最終的賠償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