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懷孕期間請長病假工資如何計算?

一、懷孕期間請長病假工資如何計算?

懷孕期間請長病假工資如何計算?

懷孕長期請病假工資一般會按照職員的工齡進行計算,在長病假前六個月內,企業支付病假工資,具體標準如下:連續工齡不滿2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連續工齡滿2年不滿4年的,按本人工資的70%計發;連續工齡滿4年不滿6年的,按本人工資的80%計發。

病假期間工資計算基準:所有月薪工人以月薪為計算基準,所有計件工人則以其過去三個月的平均工資為計算基準。但工人所有之工資不低於最低工資的80%,如果低於此標準的,以最低工資的80%計發。

二、女職工懷孕時有什麼權利?

第一,懷孕女職工有不被解聘的法律權利。

勞動合同期滿,因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而續延,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已經連續工作滿10年,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與該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第二,懷孕女職工有要求調換適合孕婦工作的權利。

1、不得安排其從事生產和使用危害女職工生理機能的有毒有害物質的作業和超過衞生防護要求的放射性作業,以及經常攀高、彎腰、抬舉、下蹲等容易引起流產、早產、畸胎的勞動。

2、對不能適應原勞動的,應根據縣(市、區)級以上(含縣級,下同)醫療機構的證明,予以減輕其勞動量或安排其他適宜的勞動;有定額考核的工種應扣除相應的勞動定額。

3、上班確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休產前假60天,休假期間,其工資不低於基本工資的80%;

第三,懷孕女職工有在工作時間孕期保健和產前檢查的權利。

對懷孕女職工的產前檢查(包括妊娠十二週內的初查),用人單位要提供方便,在勞動時間進行產前檢查的,按出勤對待,不能按病假、事假、礦工處理;有定額考核的工種應扣除相應的勞動定額。

第四,懷孕婦女的休息權。

對懷孕7個月以上(含7個月)的女職工不得安排從事夜班和加班勞動,每天給予工間休息1小時,算作勞動時間。懷孕的婦女由於種種原因而終止妊娠,享有終止妊娠後的休息權。女職工懷孕流產的,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時,給予15~30天的產假;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者,給予42天產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所以員工如果因為懷孕需要請長病假,通常工資也是需要進行發放的,具體發放的工資是按照員工的具體工齡來計算的,如果員工的工齡滿了兩年但是沒有到四年,那麼通常具體的病假工資是原來的月工資的70%來計算髮放。